教师节马上就要来了,2017年也已经过去了2/3,今天,我们精心梳理了2017年以来与老师们息息相关的政策,这里有对老师培训提升的悉心关切,也有对老师职称评审的最新要求……到底都有哪些给老师们的利好消息,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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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了 《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 。《 意见》提出,各地要以大力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为抓手,着力构建培训学分标准体系,科学规划培训课程,积极推行教师培训选学,完善培训学分审核认定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学分转换与应用机制,深化教师培训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


老师也要修学分!教育部发文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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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印发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4项支持政策。未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新规来了!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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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 ,对各省和部委高校更新教师信息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确保每年3月底之前完成上一年度教师信息全面更新工作,9月底之前完成本年度上半年教师信息全面更新工作。教师管理信息化有四项核心任务:建立教师管理信息化体系、形成教师队伍大数据、优化教师工作决策、提升教师队伍治理水平。

首次实现教师信息全面入库!教师管理信息化新规来了(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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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重磅!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最新通知来了(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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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了 《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各试点省份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别增设以下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重磅!2017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增加新学科(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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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 《乡村校园长“三段式”培训指南》等四个文件,引导和规范各地开展高质量的乡村校园长培训。《指南》将在“国培计划”和乡村校园长全员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中参照执行。

教育部下发4份文件,就是为了这件事!(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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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党组印发了 《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了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主要目标以及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优化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等六方面具体要求。不鼓励东部地区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支持东部地区高校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输出人才,帮助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输血”“造血”。

向高校放权,为人才松绑!教育部发布高层次人才发展指导意见(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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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党组印发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高校教师党支部在高校党的建设和学校基层治理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及建设目标。《意见》聚焦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各个环节,对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做出明确政策规定、系统部署安排和具体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