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教育厅起草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旨在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管理制度,实现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专科学历可认定为本科学分

根据《意见》,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或已参加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学习的学习者,进入高等学校专科(本科)专业学习,其所学课程与现有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目标相近,教学内容相关度在80%以上,可认定和转换为高等学校对应课程的学分

中职学历者就读专科、专科学历者就读本科时,原所学课程与现有该类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内容相关度达到100%的,可认定和转换为高等学校对应课程的学分。低一级学历的学分认定和转换仅适用于实践技能类课程。

除此之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在线课程学习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也可以认定和转换为相应的学分。

原则上,认定和转换的全部学分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50%。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竞赛奖励等成果不得重复转换,以最高级所认定的学分进行转换。

志愿服务、创新创业也能算学分

值得一提的是,省级以上技能、专业竞赛等竞赛奖励奖项,根据竞赛内容、级别和名次,经评审后可认定和转换为相应高等学校对应课程的学分。

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传承人、技能大师和工匠大师,其所学专业与其专长相匹配,相应高等学校应承认其成果并分配相应学分。

职业经历、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专利版权等体现资历、资格和能力的学习成果,通过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经认定后可转换为相应高等学校对应课程的学分。

目前,《意见》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

高技能人才评工程技术职称免考外语,工程技术人才参评职业技能可免考理论

广东省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可贯通评审职称了。日前,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打破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壁垒,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

《方案》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今后将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改变人才发展‘独木桥’‘天花板’现象,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两类人才评价将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同时建立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联系的机制。

根据《方案》要求,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须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并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工程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须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的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达到一定的年限后,可申报相对的职业技能评价。

为进一步放宽限制条件、打破“天花板”,根据《方案》有关政策,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不作要求,并不得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工程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对于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以及具有所申报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或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此外,对伪造学历、资历、证书、业绩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方案》实行“一票否决”,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评审或职业技能评价。

来源:聚焦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