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原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将调整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继续举办。

比赛组委会组织研究制订了《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1.电子邮件:jxjc@moe.edu.cn

        2.传真:010-66020434

        3.联系电话:010-66096722

        4.信函邮寄: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征求意见稿)

比赛组委会

2018年7月12日

附件: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节选)

一、比赛项目

设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训教学三个比赛项目。

二、比赛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根据职业院校学生认知特点,全面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等。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建设满足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团队,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为核心,促进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展现师德高尚、技艺精湛的新时代职业院校教师风采。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学设计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一个教学任务或教学单元完成教学设计的能力。落实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基于准确的学情分析和人才培养需要选取教学内容,科学确定教学目标,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合理运用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实施教学,完成教学任务,进行教学考核与评价,做出教学反思与诊改。所选教学内容须符合参赛组别要求,教学设计已应用于实际教学。

(三)课堂教学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一个教学任务或一个知识点(技能点)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依据教学设计实施教学,注重教学的实效性,突出教学重难点,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和教学资源,拓展教学时空;实现师生、生生的全面良性互动;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关注教与学全过程的信息采集,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独立、完整,符合参赛组别要求。

(四)实训教学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在限选范围内,按照自行确定的实训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和核心技术技能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应依据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要求,确定实训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并完成关键技术技能的操作与示范,实训教学内容应符合参赛组别要求。除满足本比赛对教学设计的有关要求外,实训教学内容还应基于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教师技能操作严谨规范,注重利用信息技术与资源,解决技术技能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利用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提高实训效果;注重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培育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等职业精神。教学设计已应用于实际教学。

三、比赛分组

(一)教学设计赛项

1.中等职业教育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一组(数学、物理、化学)、公共基础课程二组(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类)、专业课程二组(轻纺食品类)、专业课程三组(休闲保健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程四组(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等6个组别。

2.高等职业教育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大学语文)、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电子信息大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大类)、专业课程五组(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6个组别。

(二)课堂教学赛项

1.中等职业教育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石油化工类)、专业课程二组(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三组(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5个组别。

2.高等职业教育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大学语文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专业课程二组(装备制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专业课程三组(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等5个组别。

(三)实训教学赛项

1.中等职业教育组

设“电弧焊方法与工艺”和“标识设计与绘制”2个组别。

“电弧焊方法与工艺”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焊接技术应用(052200)、汽车制造与检修(051700)、船舶制造与修理(051900)或其他专业中应用焊条电弧焊的实训教学内容。“标识设计与绘制”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美术设计与制作(142200)、工艺美术(142000)、美术绘画(142100)或其他专业中标识创意、设计以及绘制的实训教学内容。

2.高等职业教育组

设“老年人护理”和“物联网应用”2个组别。

“老年人护理”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老年服务与管理(690301)、社区康复(690304)养老护理方向、护理(620201)老年护理方向、老年保健与管理(620811)老年服务方向或其他专业(方向)中针对轻中度认知功能障碍老人进行照护的实训教学内容。

“物联网应用”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物联网工程技术(610307)、智能产品开发(610104)或其他专业中针对智能家居或其他设施进行物联网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的实训教学内容。

四、比赛办法

经资格审核通过的参赛作品进入评审环节。各赛项均采取先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时,对参赛作品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现场决赛的作品和拟获得三等奖的作品。现场决赛时,按抽签顺序对参赛作品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和答辩,参赛教师团队回答所有问题并阐述个人观点,确定比赛成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换场3分钟。

五、参赛对象

职业院校在职教师。

六、参赛资料与要求

1.教学设计赛项提交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效果等(不加片头片尾);课堂教学赛项提交35-45分钟的视频,须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主讲人教学实况(视频清晰反映师生教学情况,不允许另行剪辑,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等);实训教学赛项提交不超过3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效果等(不加片头片尾,不超过10分钟),并完成关键技能教学操作(10-20 分钟)。

2.各赛项参赛作品均需提交教学设计解说稿(课堂教学除外)、教案以及本课程授课计划表、学校本专业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档资料规范、完整、简朴、实用,不过度包装、装帧,以PDF格式提交。

3.参赛材料及其文件名、现场答疑和展示资料等,均不得出现省市、学校和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或课程教学大纲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关要求选取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教学内容应与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有关内容相对应。

5.参赛作品所涉及的专业须是本校在教育部备案并实际开设的专业,以虚假内容参赛的,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参赛队团体奖评奖资格。

七、报名方式与要求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织参赛队(计划单列市属地高等职业院校纳入所在省参赛队);各参赛队参赛教师须经省级相关比赛产生。

2.各参赛队报送的教学设计赛项参赛作品每个小组不超过2件,课堂教学赛项、实训教学赛项参赛作品每个小组限报1件。往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3.各赛项均可以个人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人为第一完成人;同一院校(含一校多牌、分校区)在教学设计同一小组中限报1件参赛作品,每位教师限报1件参赛作品。2016年以来的国赛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4.参赛教师可选用比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等相关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相关资源可从比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www.icve.com.cn、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获取,或登录比赛官方网站有关链接。

5.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参赛者同意,比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参赛作品资料的公益性共享。

6.请各参赛队于2018年9月2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在官方网站生成或填写有关表格(详见附件),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9月30日前寄送至比赛组委会秘书处。

7.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于2018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在比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www.nvic.com.cn)完成所有参赛资料的网上提交工作(用户名和密码沿用2017年设置),并及时与有关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比赛组委会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报名和资料上传。

8.各参赛队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参赛作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所在学校相关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参赛教师实际授课情况,各级比赛遴选情况等。

八、奖励办法

1.单项奖。各赛项按组别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

2.团体奖。评定最佳组织奖9个、最佳进步奖3个。

九、其他

1.军事职业组比赛安排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另行通知。

2.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

3.比赛组委会秘书处

传    真:010-66020434

电子邮件:jxjc@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邮政编码:100816)

4.比赛官方网站技术支持

联 系 人: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  邢安娜

联系电话:13269070678

附件:

1.参赛作品报名表

2.参赛作品汇总表

3.省级比赛情况统计表

4.参赛视频制作要求

5.参赛名额分配表

                                                                 参赛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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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请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