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浙江大学的一份通知引发了教育界热议。

有网友精炼了一下标题和内容:在微信上发表一篇阅读10万+的文章,可认定为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刊发。

微信公众号10万+很有吸引力

9月15日,浙江大学官方微信号发布了题为“这个文件跟每位浙大师生都有关!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办法试行,最高可认定为权威学术期刊文章!”的文章,并附上了通知全文。

通知截图

对此网友评论也是两极分化:

支持派

-这个我以前想到的,现在,居然真的有大学这样做,为浙大点赞!

-拓展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界定

-与时俱进,但过程中也要注意监管。

反对派

-学术堕落加速

-多年前的母校已经变得越来越陌生了

-我郑重宣布我的浙大毕业证书作废

-浙江大学,最具娱乐精神的学校

实际上,沪上一些高校早就已经将这一标准作为教师的工作评估的依据之一。不少学者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是当下高校发挥社会影响力必须承担的责任,确实可以纳入评估标准,但这可以作为增量依据,不能完全替代学术标准,而且在试行的过程中应该有严格的标准。

网络成果纳入考核,这是迟早要面对的问题

“其实在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教师发表的网络文化成果被纳入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早就已经在试行了,只不过,这是一个增量标准,而不是替代原本的学术评价中的某些依据。”沪上某高校一位教授告诉记者,因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学术评价是否该把网络成果纳入,这是迟早要面对的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副院长谢耘耕教授说:

高校的影响力分为三种,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往往是通过核心期刊论文等方式在学术小圈子里传播,社会影响力则往往取决于学者在社会公众中传播的能力,国际影响力则包括了前面两者。

高校的教师除了教书育人,还承担着引领社会发展的责任,对科学家来说,他们在从事科研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科普的工作,对于人文社科领域的学者来说,则是影响社会文化的发展。

浙江大学的这一规定只不过是将这一功能通过量化的评价标准提出而已。不学术有学术的标准,高校教师的科研成果符合学术评价标准,这只不过是底线,在这一基础上,才可能有优秀的网络文化成果。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的熊庆年教授说:

现在随着大学校园越来越开放,不少学科与社会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比如人文社会、经济金融等学科,固然有自己的评价标准,但是对社会的贡献显然也越来越重要。如何评价这些学科的学者,除了学术标准以外,确实也应该考虑他们的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一些国家重要的科技奖项将科学家的科普工作纳入评奖标准,不少高校在评价理工科教授时,他们对于国家重大工程的贡献,或者是解决了生产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也可以纳入考核一样,人文社科类学者对于社会的影响力也应该纳入考虑。

网络文化成果的考评,仍然需要有细节上的规范

在这一方法提出后,有网友提出,对于那些阅读数10万加的网络文化成果,学校如何验证其真实性,以及如何确保其学术性。

针对这一质疑,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在回应时称,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必须是由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每年牵头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认定的。而且,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运用正确的思想文化对各种社会舆论和价值观念进行引导。

虽然网友们议论很是热烈,但是,不少青年学者却认为,浙江大学的这一举措,有助于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调动教师参加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并扩大他们学校在各类媒体的影响力。

复旦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马臻说:

现在高校教师,有很多是有思想、有专业知识,也愿意和社会大众分享的。浙江大学的这个做法具有导向意义。而且,真正热爱研究的人和热爱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的人是不会在乎在网络上发文是不是“等同于一篇C刊论文”的,毕竟在严肃的传统媒体上,或者是这些媒体的两微一端发表文章并不是那么容易,而且写这样的文章也不是为了评职称或者年终算公分。

事实上,有不少学者认为,如果实施这一规定,仍然需要有严格的评价细则,在确保学术性和质量的前提下,还必须甄别所谓10万加的真假,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这一规定的意义之所在,那就是用优秀的学术能力形成对社会的文化引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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